《儒家思想与当代生活——生活儒学论集》,北京:光明日报出版社,2009年;《儒学与生活——生活儒学论稿》,成都:四川大学出版社,2009年;《生活儒学讲录》,合肥:安徽人民出版社,2012年;《从生活儒学到中国正义论》,北京: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,2017年;《生活儒学与现代性问题》,成都:四川人民出版社,2019年。
这样的说法,不仅是临时性的,而且很难给予有力论证,而只能停留于差异性描述。从中间一个难题说起,Transcendence与Transcendental这两个概念,非常明确地预设了一个外在的东西。
在西方哲学、尤其是展现出内在超越特征的哲学之外,其主流理论的特质,应该说还是外在超越。而他的哲学的超越性维度,就在于他重新给出超越性的上帝,即把外在的上帝视为内在的实践理性的公设。占卜是问神、问天,即问上帝。我通过大致的梳理,否定了他们的第一个判断,就是说:说内在超越是中国哲学所特有的,这个判断是不能成立的。三是宋明理学借鉴佛道两家的学说,建构起天理与人欲论说支撑起来的完备的哲学学说。
荀子对天做过客观化界定,制天命而用之、从天命而化之的主张可佐证。天人三策凸显的天不变,道亦不变,强调的人法天而治,最后落实在政体选择上的汉家自有制度,霸王道杂之,都可以从董仲舒的进言中引导出来。儒家要想逆袭成功,除开前述三个革命性突破以外,需要以三个具体的解放为实质性条件。
李泽厚近期主战举孟旗,行荀学,梁涛提出要统合孟、荀。这真正是政教合一了,权力就是真理:权力可以教训一个哲学家怎么搞哲学,可以教训一个科学家怎么搞科学。一般而言,儒学中人大致匍匐在权力面前。面对传统儒家,忽略了董仲舒进路,就会彻底忽略约束政治与权力的进路。
四、儒家完备性学说的败绩与逆袭 按罗尔斯的说法,不同的文明体系大致形成了三种类型的完备学说(comprehensive doctrines),即完备的宗教、哲学、道德学说。总之,儒家一直在挣扎,想要获得自己的独立生命形态,但基本上是每况愈下,这就是一部儒学史——在权力与超越之间的挣扎史。
二是通过对占卜结果的解释权,这一点到后来特别突出,我们看《左传》里的占卜记载,占到凶的可以解释为吉,占到吉的可以解释为凶这实际上是贯彻了权力意志。儒家走上内在超越之路,是从孔子开始的,余英时称之为轴心突破(The Axial Breakthrough)。超越要有外在的东西,经过一个跳跃性的行动,跳到对象的关系中去处理截然不同的主客两者的关系。如果董仲舒致力且成功建立一个教士集团,譬如将太学生有效组织起来,那么情况就很可能完全不同了。
我最初思考这个问题,是对现实问题的思考,而引出我对儒学的反思。如果将传统儒学的社会环境、论述主题、问题针对、解决方案都限定在过去的话,这种逆袭的结果自然不是儒学,而是非儒学了。因为他以一个思的自我,呈现我的存在。当然,其结果是失败的,皇权专制的趋势是在加强。
在传统范围内,儒家建立了三种完备性学说,在全世界来说,它都处于领先水平,这不用去辩护。当时,神圣界的代言人就是巫史,占卜、祭祀都是巫史的职责,他们负责沟通人神。
虽有宋儒面对权力伸张的天理与人欲之说,可以推出高于世俗东西的上天之理,但如何与权力保持一个不近不远、不即不离、限权有致、臣服有限的状态,则是一个尚待规范、有待凸显的问题。它要真能促使中国从传统通向现代,还必须经历前述三个突破的脱胎换骨,否则即便解释者给予现代形式的解说,也无济于事。
第三层,世俗权力决定了与上帝沟通的内容。这两个超越体系,都设定了一个不同于物质世界或人的世界的非物质(理念)世界或神圣世界。第三个难题是,一旦确立中国传统思想是内在超越,似乎就肯定了中国传统必然出现两个阻断——既阻断了神人通道,又阻断了法政制度建设通道。对人来讲,微言大义因人而异,涵义极为不同。这一点在春秋战国礼坏乐崩的形势下是大概可以做到的(其实墨家在这方面是最厉害的)。辅佐分封王,相骄王而正之。
而另一方面,它的超越性在于,人的主体性代替了外在超越性的上帝,因为他是用内在的我思来重构外在的上帝——重新给出上帝。后儒一般都没这个胆量,因此也就偃旗息鼓,放弃了外在超越思路。
惜乎这样的努力未能结出预期的果实,从而让儒家的外在超越尝试半途而废。自周公全力制礼作乐以来,卜、史、巫、祝这些处于相比于实操性国家权力更高位置的神圣性代表,日益委身于世俗权力之下了。
但他还没有完全走上这条路,他那里还保留着外在超越的天。第二,要有面对权力的超然态度。
一是到董仲舒时代的完备性宗教学说的败绩。但是,这个神圣界的代言人,比如儒家和基督教,它要能够承担这个功能,就必须在世俗权力系统之外,有一个独立的身份地位、独立的存在形式,我称之为独立生命形态。但董仲舒履职尚可,证明他把握权力分寸的政治技艺还是很高的。后儒继承者的原创性已经严重不足,不如在原创者、先导者那里汲取的思想原创营养更为丰富。
就欧洲的情况看,最早的政治现代化形态是宪政共和,这一点在英国表现得最充分。在现代社会,儒学处在一个只能逆袭的处境中。
国家权力一旦支配了神圣权力,占卜也好,龟筮也好,最多也就是微言大义罢了。从某种意义上讲,儒学在其演变中经历了三次完备性学说及其实践的败绩。
后者都不在我们人的内部,而在人的外部。这种理解所具有的极大歧义性,让权力可以非常轻松地加以驾驭,其无以控制权力的政治危险性毋庸多言。
宗教之谓宗教,首先是因为它有从内心与行动上深刻震撼广大信众的神迹。董仲舒把阴阳家引进来,让天处在权力之上,确实可以通过外在的、更高的天,并由其发挥控权效用。可以承认,儒家从来没有甘心情愿地屈从于权力,自然也没有成功建立限权机制。
我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:周公筑坛祭天,但他直接诉诸的对象并不是上帝,而是祖先神。马丁·路德的宗教改革就是想做这样的事情,但那仍然还是外在超越的宗教。
在中国今天建构法治国家、社会政府与法治社会的情况下,诉诸家庭,只会阻断法治进路。但这就让中西思想差异之辩的核心命题即内在超越,失去了界定中国传统思想、尤其是儒家思想特质的理由。
当然,东亚的情况比较特殊一些,比如韩国,社会转型以后,最大的宗教是基督教。如果当年董仲舒在太学生为他下跪求情之际,高明地组织太学生反抗集团,尽管会付出沉重代价,但也可能就此催生一个以权制权的机制。